军工央企失守的防线:航天动力专网通信财务造假案警示录
编辑第一章 智能数据模块撕开的财务裂口
如果只看年报,航天动力的故事曾经并不难看:军工血统、流体动力技术、惯性导航系统,在西北资本版图上,它是一家带着“央企”光环的老牌上市公司。[8–9]
但从2016年开始,财报里悄然长出了一块新业务——“智能数据模块贸易”与所谓“专网通信业务”。营业收入陡然放大,利润来源结构出现了戏剧性变化:这块与传统泵阀、液力传动几乎没有技术血缘的新业务,最高年份贡献了公司六成以上的营收和过半的利润。[1,4–6]
直到中国证监会下发〔2024〕26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市场才发现:2016–2020年,航天动力通过参与隋田力[12]主导的“专网通信自循环贸易”,以“智能数据模块”名义虚构贸易业务,五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8.02亿元,虚增利润7213.34万元;相关交易“均为虚假,不具有业务实质”,2016–2020年年报及2020年某次临时公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。[1,5–8]
更直白一点说:这五年里,财报上每出现约10元营业收入,其中大约3元来自一条公司并不真正掌控货物、不承担实质风险、只负责垫资与收取利差的“资金通道”,而这3元最终被包装成“主营业务收入”和“利润引擎”。[1,4–6]
一边是军工央企的沉稳形象,一边是类似“影子银行”的循环贸易操作;一边是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财务总监与审计师轮番在年报上签字背书,一边是监管认定的“系统性虚假记载”。这种撕裂感,正是本文要抓住的核心矛盾。
第二章 公司发展与业绩瓶颈:老牌军工企业的裂痕生成
第一节 军工出身:从流体动力到上市公司的技术路径
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600343),于2003年登陆上交所主板,控股股东为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(航天六院下属企业),是典型的“军工背景上市公司”。[8–9]公司以航天军工流体技术(包括液体、气体)和惯性导航技术为核心技术,主营为泵及泵系统、液力传动系统(如液力变矩器)、智能燃气表等产品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,以及相关工程项目承揽。[8–9,11]
在早年的资本叙事中,它属于典型的“低调技术型军工股”:
有集团背景,有军工配套订单;
产品偏重资产,技术门槛不低;
不算“妖股”,但在各类军工主题基金的持仓里长期占有一席之地。
第二节 上市十年:业绩爬坡与资本高光时刻
公开资料显示,航天动力成立于1999年,2003年上市后的前十年间业绩大体呈缓慢上升趋势,2013年归母净利润达到0.71亿元后开始走下坡路。[3–4,8]在这一阶段,公司主要依靠传统泵及泵系统、液力传动及工程项目实现增长,并在军工板块行情较好时享受了一定的估值溢价。[3–4]
第三节 拐点之后:盈利下滑与转型焦虑
2013年之后,公司盈利能力开始持续下滑,扣非净利润在多个年度呈现“高波动甚至持续偏弱”的状态,[3–4,6]背后是多重压力叠加:
流体设备、液力传动等领域民营企业崛起,价格与交付效率上给国企造成不小压力;
工程项目周期长、结算慢,部分项目毛利率承压;
军工订单存在波动,议价空间有限。
对一家军工老股来说,这意味着:
对内,集团和国资保增长、保利润的考核压力越来越重;
对外,在军工板块情绪反复的市场环境中,如果报表里拿不出“新故事”,就可能被资金抛弃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,一条表面上“高周转、低风险、高毛利”的“智能数据模块贸易”业务,开始被寄望为扭转颓势的“救命稻草”。[3–6]
第三章 暴雷时间轴:从专网通信布局到监管立案
第一节 2016年介入专网通信:造假链条的起点
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与多家媒体的梳理,自2016年起,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,航天动力开始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主导的“专网通信业务”,通过子公司航天节能开展所谓“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”。[1,3,5–6]
这块业务在年报和公告中被包装为:
面向专用网络通信领域;
以数据模块及相关设备贸易为主;
与公司“信息化、智能化产业布局”相关。[5–6]
但在经济实质上,监管后来认定它是典型的“融资性循环贸易”:
交易对手(客户与供应商)几乎全部由隋田力指定或控制;
交易价格、数量等核心条款由其一方主导;
货物从供应商直接发往客户,公司不参与仓储、运输和售后;
航天动力不控制交易标的,不承担实质风险,仅提供资金通道,赚取固定利差。[1,5–6,10–11]
第二节 五年虚增38亿元:智能数据模块业务的快速膨胀
根据处罚决定书,2016–2020年年报中,“智能数据模块贸易”业务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如下:[1,4–6]
2016年:虚增营收约4.35亿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24.09%;虚增利润788.03万元,占披露利润总额20.66%;
2017年:虚增营收约8.54亿元,占比46.38%;虚增利润1977.61万元,占73.84%;
2018年:虚增营收约7.72亿元,占比40.92%;虚增利润1871.30万元,占50.38%;
2019年:虚增营收约16.60亿元,占比62.59%;虚增利润1353.23万元,占14.33%;
2020年:虚增营收约0.82亿元,占比6.58%;虚增利润1223.17万元,占36.01%。
五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8.03亿元(公司部分公告按财报口径约38.02亿元),虚增利润7213.34万元。[1,5–7]
对于一家年营收体量在数十亿级别的军工装备企业来说,这几乎相当于“把另一家中等规模公司虚构进了自己的收入里”。
第三节 监管问询与回复公告:风险被“看见”但未刹车
随着贸易业务规模走向十几亿元量级,监管和市场很快产生了疑问:
自2018年起,交易所和地方证监局多次就智能数据模块贸易的真实性、商业模式和风险对公司发出问询、监管措施。公司亦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问询函。[1,4–5]
2020年7月18日,公司就2019年年报问询披露《回复公告》,但公告未真实、准确、完整披露“供应商和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”“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”等关键信息,该临时公告后来被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。[1,4–5]
此时,如果把财报摊开来看:
新业务与传统主业技术关联度极低,却贡献了超过6成收入和相当比例的利润;
公司在被持续问询后仍选择“维持叙事”,而非主动自查、及时更正。
第四节 立案调查与行政处罚:虚假记载被正式揭示
2022年8月,中国证监会对航天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。[6,8]
2023年6月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合计拟被罚款1180万元。[5–6]
2024年3月25日,公司公告收到了证监会于3月6日作出的〔2024〕26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和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:责令公司改正,给予警告并罚款600万元;对多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580万元,其中时任总经理郭新峰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[1–2,4,6,8]
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后对部分董事、独立董事、监事采取公开谴责、监管关注等纪律措施,明确其未勤勉尽责,不得以“不分管具体业务”“合理信赖中介意见”为免责理由。[4,8]
同时,至少两名参与专网通信贸易的原高管,因在该业务中存在受贿行为,已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[3–4]
第五节 2025年索赔潮:投资者诉讼与业绩预亏
截至2025年1月13日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首批258名投资者针对航天动力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,索赔标的金额约2747.04万元;该案已推进一年多,目前处于调解阶段,诉讼时效尚余约半年。[7,12–13]
每日经济新闻等报道显示,航天动力2024年度预计亏损1.7–2.02亿元,扣非净利润已连续7年为负,2019–2023年累计扣非亏损将超过6.08亿元,公司主营不振、再融资和授信能力受到明显拖累。[6–7]
第四章 造假逻辑拆解:动机、业务实质与会计操作
第一节 业绩焦虑与“指标缺口”:造假的内生动因
根据处罚决定书与媒体综合报道,航天动力加入专网通信循环贸易,大致出于三重压力:[1,3–6,8]
业绩压力
主业增长乏力、毛利承压,扣非利润多年偏弱;
国企考核与资本市场预期叠加,需要“看上去体面”的财报来维持估值与融资能力。
叙事压力
军工板块周期性波动明显,如果公司拿不出“新业务故事”,很难在板块轮动中保持关注度;
“通信、数据、智能模块”与市场偏好的“科技+军工”叙事高度契合。
惯性思维
行业内融资性贸易、“空转”“走单”等模式在部分企业中存在历史惯性;
从处罚书揭示的“根据目标业绩与实际业绩差额确定贸易规模”来看,管理层或存在“先用贸易填平缺口,待主业好转再退出”的侥幸心理。
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,公司在2016–2020年间,存在“根据目标业绩与实际业绩差额确定贸易规模、调整收入确认会计期间”的行为,显示出“调节收入和利润”的主观意图。[1,3–5,8]
第二节 循环贸易与资金通道:智能数据模块业务的真实面貌
证监会与多家媒体的描述基本一致:所谓智能数据模块贸易,具备循环贸易的几乎所有典型特征:[1,5–6,8,10–11]
交易对手高度同一:19家交易对手中有10家同受隋田力控制或受其重大影响;
合同模板标准化,价格体系由单方设计;
货物由供应商直接发往客户,公司不经手、不仓储、不承担售后;
大量交易在早期无法提供完整物流凭证,后续补齐的物流资料被监管认定具有明显“事后补票”特征;
公司按约定利差获取收益,不承担实质信用风险,在整个链条中扮演的是“资金通道+过桥方”,而非真正的商品贸易商。
如果把这条链剥去“智能数据模块”的技术包装,它和监管文件中一再被点名的“融资性贸易”“空转”“走单”并无本质差异。[1,8,10–11]
第三节 收入确认与利润美化:会计技术的具体运用
在会计处理上,航天动力的关键操作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:[1,4–6,8]
收入确认不符合业务实质
将本质为资金通道服务的经济活动,按货物销售全额确认营业收入;
忽略了收入准则中关于“控制权转移”“风险报酬转移”的核心要求。
利润结构美化
通过“软件费”“技术服务费”等名目,拉高数据链业务的账面毛利率,实质上是对毛利率偏高合同进行调整与费用安排;
在个别年度,虚构业务贡献的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0%以上。
现金流分类模糊
将该类通道型业务的资金流入,列为“经营活动现金流入”,在表面上改善了经营性现金流;
对于缺乏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,未在附注与风险提示部分做充分披露。
第四节 三道防线集体失守:治理、财务与审计的失灵
这一模式得以持续五年,更关键的是几道防火墙集体失守:[1–2,4–5,8]
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形式化
上交所和证监会均明确指出,多任董事长、独立董事在对年报签字确认前,并未对智能数据模块业务进行实质性穿透核查,未能提供其已勤勉尽责的证据;
“兼任董事长、不分管具体业务”“合理信赖管理层和审计机构意见”被明确否定为免责事由。[1,4,8]
财务总监的“流水账思维”
部分财务负责人更多关注资金流动本身,对供应商资质、合同条款、物流单据和现场验收等会计判断核心依据缺乏充分关注;
在明显偏离主业逻辑、规模巨大的贸易业务面前,财务条线没有主动发起深入风险评估与审计建议。[1,3–5,8]
审计机构的职业怀疑不足
多个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,未就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;
直到立案后,才在强调事项段中补充提醒“专网通信调查风险”,但未追溯反思前期审计判断。[2,4–6]
第五章 风险预警信号:造假前夜已亮起的红灯
站在“事前预警”的角度回看航天动力案,至少有四组信号,本应在投资研究和内部风控中被重点标红。
第一节 收入与利润结构的异常扭曲
新业务在极短时间内,从无到有,再到贡献营收40%–60%,并持续多年;
虚构业务利润贡献在部分年份占披露利润总额的50%以上;
这块业务与公司原有技术、资产和人员配置几乎没有协同性。[1,4–6,8]
对任何一个严肃的基本面研究者来说,这已经足以构成“高风险重点核查”的触发条件。
第二节 业务模式与主业逻辑的断裂
主业:重资产、重技术、周期长的军工流体与工程项目;
新业务:轻资产、资金密集、几乎无技术含量的“设备贸易通道”。
同时叠加:
交易对手高度集中于某一关系网络;
公司不掌握实物控制和定价权;
定价权、交易对手选择权掌握在第三方手里——
“这到底是贸易,还是融资通道?”本应成为所有内外部参与者反复追问的问题。[1,5–6,10–11]
第三节 治理与信息披露中的软约束失灵
多次被交易所问询同一业务的真实性与风险;
在监管压力下,公司仍在公告中弱化关键事实,导致2020年7月18日的临时公告被认定为虚假记载;[1,4–5,8]
年报中对这块“决定公司命运的新业务”的披露,多是宏大愿景与概念化描述,缺乏可验证的细节和独立第三方佐证。
第四节 行业比较与问题链条:专网通信模式的外部参照
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并非孤立案例。证券时报、万联网等多家媒体的梳理显示,2009–2021年间,该模式在多个上市公司中反复出现,据媒体不完全统计,累计虚增营收规模超过300亿元,相关公司市值合计损失约900亿元,不少公司被ST或退市。[10–11,2]
在这样的背景下,任何后来被发现参与同一业务链条的公司,都天然处于高风险象限。对于投资机构和合规团队而言,建立“问题中介/问题自然人/问题业务链条”的内部风险档案,本应是常识级动作。
第六章 处罚与代价:行政制裁、刑事追责与信用塌陷
第一节 行政处罚与交易所纪律约束
根据中国证监会〔2024〕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:对航天动力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;对多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580万元;同时对主要决策人时任总经理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[1–2,4,6,8]
上交所则通过纪律处分决定书,对多名董事、独立董事、监事采取公开谴责或监管关注措施,强调其未勤勉尽责。[4,8]
第二节 刑事追责:从纸面违法到人身自由的丧失
至少两名参与专网通信案的航天动力原高管,因在该贸易业务中存在受贿行为,已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[3–4]
在更大的“专网通信案”版图中,隋田力被指通过类似模式在多家上市公司实施虚假贸易,虚增营收逾300亿元,造成约900亿元市值损失,被多家媒体称为“A股史上最大资金骗局”之一。[2,10–11]
第三节 投资者索赔与长期信用成本
截至2025年初,首批258名投资者已在西安中院起诉航天动力,诉讼标的约2747万元;律师预计,随着诉讼时效临近,索赔人数和金额仍会增加。[7,12–13]
与此同时:
公司2024年度预计亏损1.7–2.02亿元,扣非净利润连亏7年,2019–2023年累计扣非亏损超6.08亿元;[6–7]
监管处罚与诉讼风险影响公司再融资、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;
股价在立案和处罚过程中经历显著下跌,给中小股东带来实质损失。[6–7]
罚款总额不过千万元级别,但品牌折价、融资成本上升、合作方信任下降这些“隐形损失”,很可能是罚款数字的数倍甚至数十倍。
第七章 制度启示:从航天动力个案到规范治理路径
航天动力案的价值,不在于再给“某某上市公司又造假了”这个故事增添一则注脚,而在于它作为“国企+军工+融资性贸易+循环自成交”交织下的样本,可以照见我们在制度与行为上的多重盲点。
第一节 对上市公司:贸易业务不能成为业绩万能药
对任何与主业关联度不高、规模增长迅猛、利润贡献度异常的贸易板块,必须有“事前合规评估+事中风险监控+事后穿透复盘”三层机制;
对国企而言,在已有监管明确禁止融资性贸易、“空转”“走单”的背景下,仍大规模参与此类业务,本身就是对监管红线的公然试探,风险不再是“可控”,而是“必爆”。
第二节 对董事会与财务条线:职业怀疑的操作化清单
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,对任何“新业务+大规模+高贡献”的板块,应有一份标准化的穿透式问题清单:
客户和供应商是否集中于某一关系网络?
公司是否掌握实物控制和定价权?
风险报酬是否真实转移?
是否存在明显的资金通道特征?
财务总监不能只做“记账的”,而要做“风控的”:
对业务实质提出质疑;
对非典型交易模式主动寻求外部法律与审计意见;
对“根据目标业绩倒推业务规模”的思维保持绝对警惕。
第三节 对审计与中介机构:从“看文件”到“看实质”
在面对明显偏离主业逻辑、与行业惯例差异巨大的贸易业务时,审计不能只停留在合同与单据完备层面,而必须通过函证、访谈、现场检查等手段,验证实物流与资金流是否匹配;
对于“通道方+固定利差”模式,应在审计底稿中明确判断依据,必要时出具保留意见或在强调事项中给出更直白的重大风险提示,而不是“事后补一句提醒”。
第四节 对监管机关:从个案查处走向链条治理
航天动力案显示,同一自然人可通过多年经营,串联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循环贸易造假,这对监管提出了“跨公司、跨市场、跨时间”的链条识别要求;
在“大数据+穿透式监管”条件下,
对异常贸易模式的交易对手网络
对“资金空转+利润虚增”模式
应建立行业数据库和预警模型,从“有案件再查”转向“有模式先查”。
第五节 对投资者:读懂结构而非只听故事
对专业与个人投资者而言,航天动力案至少留下一条简单、粗暴但极为实用的经验法则:
当一家企业的利润,在短时间内严重依赖一块你搞不清楚、讲不清商业逻辑的新业务时,
——最大的风险,往往就在这块新业务里。
学会:
看利润来源结构,而不仅是“净利润同比增长”;
看业务与资产结构是否匹配,而不仅是“赛道故事好不好听”;
看监管问询的内容和频率,而不仅是公司在公告里的自我辩护。
结语:谁在为虚构的38亿元买单?
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:
五年虚增38亿元收入、7200万元利润,对航天动力这样的老牌央企来说,究竟意味着什么?
短期看,它成功地“美化”了几年的财报,让诸多管理层的业绩考核、薪酬与晋升,在一个虚构的光鲜背景下完成;
长期看,这38亿元却被一层层拆解成:
股价蒸发与市值损失;
行政罚款与索赔支出;
再融资和授信成本的隐性抬升;
军工央企在资本市场整体形象的一块污点。
而真正为此买单的,最终是无数在不同价位买入航天动力股票、相信它“军工央企”标签的普通投资者,以及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负责的全体纳税人。
在财务造假的故事里,技术从来都不是最昂贵的部分;
真正昂贵的,是对真实的轻视,是对制度底线的反复试探,是那些本可以亮起红灯的人,在关键时刻做出的沉默。
航天动力案已经画上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句号,但作为一个结构性样本,它给市场留下的问号,远远多于答案。
而这些问号,会在未来每一份突然膨胀的“新业务”财报前,再次被一遍一遍地提起——
这一次,我们是否能做得更好一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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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姚先生
完整链接:https://www.caiwu.icu/archives/jun-gong-yang-qi-shi-shou-de-fang-xian-hang-tian-dong-l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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